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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进出货物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0-08-05 14:55:47 * 浏览: 196
1.过境,转运和过境货物(1)过境货物1.过境货物的定义过境货物是指从国外出发,在我国境内陆路运输,并继续向国外运输的货物。 2.过境货物的范围(1)与中国签订过境货物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或与中国签订铁路多式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的过境货物,应按照有关协定准予过境,(2)未与中国签署上述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应经国家经济贸易和运输当局批准,并在入境地向海关备案后允许过境。 (3)禁止以下货物运输:①进出中国已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②各种武器,弹药,爆炸性晶体和弹药(军事运输除外);③各种强毒药,麻醉性晶体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④中国运输法规禁止的其他商品。 3.过境货物经营人和承运人的定义和运输条件(1)过境货物经营人和承运人的定义:①在中国从事过境运输的全部经营人均须经本国外国人认可。经贸主管部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经营权及经营过境货运代理业务(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有关企业,②在中国从事过境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应经国家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过境运输货物运输企业应承担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义务。 (2)过境货物的运输条件:①运输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具有海关规定的密封条件或装置。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过境货物及其装卸设备加盖封口;②运输部门和经营者应当负责保护海关盖章的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打开或者损坏。③经营者应当持有批准书。主管机关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海关主管部门申请海关登记手续。 4.监管过境货物的目的和报关程序(1)监管过境货物的目的监管过境货物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过境货物在国内运输过程中滞留在本国或混入货物变成过境货物并离开该国。 ,以防止被禁止的过境商品通过我国过境。因此,过境货物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海关规定办理过境货物通关手续。 (2)过境货物报关程序①中转货物进入国内时,经营者或报关行应当提交《海关过境货物报关单》及海关要求办理过境手续的其他有关文件。货物已由入境地海关检查,入境地海关在提单上盖有“海关监管货物”印章,并盖有“过境货物申报表”和过境清单货物,然后在“海关监管货物”上盖章,将专用印章连同上述交货清单一起提交给经营者或报关企业,经营者或承运人应负责及时完整地交付货物。将上述文件送至出境海关核查。 ②过境货物的出境手续过境货物出境时,经营人或者报关企业应当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在入境地提交海关签发的海关盖章等文件,文件,海关印章,货物正确后,海关应当加盖放行印章,并在海关的监督下出境。五,过境海关特殊规定(一)未申报或未出境的过期货物的处理①海关未申报的逾期货物的处理:自入境之日起,过境货物不超过规定的三个月。向海关提出的,海关应当按照《海关法》的规定收取和销售货物,销售后的付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②中转货物向海关申报入境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海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出境的,应当向海关申请延期。海关同意后,延期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但在延期后仍不能离开该国,未经许可留在境内的,海关依照《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处以罚款。 (2)过境货物在国内的临时保管和运输的规定①由于运输方式的变更等原因而需要将进入该国的过境货物进行卸货保管时,应经海关批准并存放在仓库或在海关的监督下由海关指定或同意的地方。 ②进境货物出境后,应当按照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运输。运输部门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③根据实际情况,海关需要派人员护送过境货物时,经营者或者承运人应当提供免费的运输和方便地执行监管任务。 (3)其他管理规定①民用炸药和麻醉药品的过境运输必须经海关总署有关部门批准。 ②如果虚假申报商品的名称和所在国家,海关将依法扣留该货物,以禁止在中国境内运输的货物以及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是,通常情况下,在检查了相关的运输文件后,可以确认该货物确实是过境货物,可以酌情予以宽大处理,即可以继续运输或放行。出国。 ③在对过境货物进行海关监管过程中,除违法或可疑事件外,一般仅在外观检查后放行。海关检查运输中的货物时,经营者或承运人应在场并负责货物的运输,拆箱和重新密封。 ④当转运货物在境内丢失或短暂时(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经营者应负责与海关在出口处制定进口税程序。 (2)转运货物1.转运货物的定义转运货物是指从国外出发,通过我国的海关地点进行装卸,而不是在国内通过陆路运输而继续向国外运输的货物。 2.转运货物与转运货物的区别(1)转运货物不需要通过陆路运输到国外,而转运货物不需要通过陆路运输到国外。 (2)转运货物需要在海关规定的地点以运输工具代替。 3.转运货物的条件入境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然后才能处理转运程序:(1)持有转运或多式联运提单,(2)进口货物舱单表明是货物转运,(3)持有一般提单,但在卸货前向海关申报转运,(4)运输经理误进口的进口货物已提供有效证书,(5)因特殊原因申请包皮,经海关批准。 4.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和规则(1)转运货物的通关程序①携带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入该国后,承运人应在进口货物中列出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数量。清单。出发和到达的地方,并向主管海关申报入境;②海关批准报关后,在海关指定的地点改变运输方式;③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境。 (2)转运货物的海关申报程序①海关对转运货物的监管主要目的是防止货物在港口装卸过程中混入卸货或混入出口。因此,转运货物的承运人可以保证将货物运出国外并接受海关的全程监督。②外国转运货物在中国港口贮存期间不得开拆,重新包装或加工,③转运货物必须通过海关程序并在3个月内转运出境,否则海关将按照规定卖出货物。港口海关有权打开检查转运的外国货物的箱子,但如果没有发现非法或可疑的情况,他们通常仅对转运的货物进行外部检查。 (3)直通货运1.直通货运的定义直通货运是指从国外运出,由轮船或飞机运入该国并以原始运输方式运出该国的货物。 2.过境货物与过境货物与过境货物的区别(1)过境货物与过境货物的区别过境货物与过境货物的区别是过境货物是由原船或飞机运往国外的,而过境货物是必须通过陆路运输运往国外。 (2)转运货物与转运货物的区别转运货物与转运货物的区别在于转运货物是由原船或飞机运输的,而转运货物是重新装卸并运往国外的。 3.直通货物的报关程序(1)运输工具进入国内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出示“船舶进口报告”,注明直通货物的名称和数量或“进口”。国际民用航空器使用的《货物舱单》》向入境地海关申报,(2)接受申报后,入境地海关应当在运输工具到达,离开时检查申报的货物,并进行监督。货物的实际离开。运输工具在装卸货物时需要搬运,重装时,应当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二,快递货物(1)快递货物概述1.进出境快递的含义进,出境快递是指快递经营者在特定时间内通过快速商业运输进出该国的货物和物品。 2.特快货运的分类根据《出入境特快专递海关监管办法》,特快货运可分为以下四类:(1)A类特快货运是指无商业价值的免税单证。海关规定。 ,信息,文件,账单。 (2)B类特快货物是指在现行海关法规规定的限度内免税的物品。其中包括:①进口关税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货物;②《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量和免除的通知》,供个人在限额和免税范围内使用,③《海关进出口样品和广告产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价值低于400元的样品和广告产品可以免税和其他监管条件。(3)C类特快货物是指应税物品。超过当前的海关法规和捐款,但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不包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需要配额管理的商品。 (4)D类快递货物是指除前三类以外的货物,也称为普通货物快递。 3.快件中的下列物品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放行:(1)个人使用物品,(2)在中国的外国使领馆,公私部门(三)联合国专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处及其工作人员出入境,供公共和私人使用。 (4)外国企业常设机构及其人员出入公共和私人目的的国家。 4.批准特快专递员的备案和批准。经营者向海关申请进出特快邮件的登记备案程序时,经营者应当事先取得代理申报资格,并将申请表提交当地海关,外国经贸主管部门应当批准设立。入境快递业务。文件,法人营业执照,海关申报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公司章程,与国外合作伙伴(包括国内法人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合作运输合同(或协议),专用监管仓库图纸,海关要求当地海关将对其他文件进行审查并提供意见,然后再提交海关总署审查批准。经营者所在地海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意见,并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自收到经营者所在地海关转交的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决定。批准文件应当发给海关总署批准的文件。经营者应当按照海关总署批准的文件向当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海关应当在海关总署出具“进出境特快专递员登记备案证明”后,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完成注册和备案程序。运营商必须获得“进出境快递运营商注册证书”,并且其专职报关经纪人已获得海关申报证书,然后才能通过海关办理进出境快递的手续。如果运营商自获得“进出境快递承运人注册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能开展业务,则“进出境快递承运人注册证书”将自动失效。 (2)快递货物报关程序1.进口快递报关程序(1)A,B类快递货物报关程序①快递公司使用快递EDI报关系统输入“快递货物申报表”。 ②向海关申报电子报关数据后,边检海关进行电子审核并发送电子放行收据,③快递运输公司收到电子放行收据后,打印电子放行通知书并领取。如果海关决定进行检查,则海关检查部门将处理检查程序。 (2)C,D类快件的报关程序①特快经营公司或报关行使用特快EDI报关系统输入“特快报关单”并向海关申报,②进境地海关收到电子报关数据电子审核后继续进行,并发送电子放行收据,③收到电子放行信息后,快递公司或报关行将向海关提交“特快报关单”,发票,运单等书面文件,并在其上盖有报关放行印章,快递经营公司或报关行应将提货单运单。 2.出口快递报关程序的及时性和有效性(1)A,B类出口快递报关程序①快递公司使用快递EDI报关系统输入“快递货物报关单”,并填写运单栏中的一般运单号并添加,并向海关申报三免清单,②出境海关将在收到电子申报数据并发送电子放行收据后进行电子审核,③快递后运营公司收到电子释放通知单,它将打印电子释放通知以进行加载。 。如果海关决定进行检查,则海关检查部门将处理检查程序。 A类和B类快递货物也称为三种免税快递货物,即免税,免证书和无统计货物。 (2)C,D出口快件的报关程序C,D出口快件的报关程序与A,B出口快件的报关程序相似。区别在于:①一般运单号填写在A,B出口快报关单的运单栏中,而C,D类型则必须填写具体运单号。 ②A,B类出口快件报关单可以与一般运单号结合使用,而C,D类必须根据具体运单号声明。三,快递货物的申报期限(1)入境快递货物应在运输工具宣布入境后24小时内与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2)对于出境快递包裹,应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海关申报手续。 3.无偿赔偿商品(1)无偿赔偿商品的定义